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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创建时间:2024-12-25 09-08 浏览量:1036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对4家备案主体暂停其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即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淄博市文化旅游学校)、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省保护中心将继续加强专利预审质量管控,对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24年第6批.pdf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