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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鲁市监行处字〔2022〕26号

创建时间:2022-09-30 13-53 浏览量:375

鲁市监行处字〔2022〕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市监行处字〔20222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曼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2MA3PCGA67Q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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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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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松松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违法事实

20203月-20225月,当事人与多个专利申请人签订了《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协议》,代为撰写并提交专利申请材料。构成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当事人代理专利申请共7件,向专利申请人收取了代理服务费27200支付了维创教育专利申请费用4700退款17600元(其中退还两位专利申请人各8800元);违法所得共计4900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章第七百六十三条“(二)裁量基准【较轻】情形

处罚类别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900元;2.处以7350元罚款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929

公示截止期

2025929

处罚机关

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