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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3-06 10-38 浏览量:634

关于准予《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立项评审,《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计划积极推进此次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24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