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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募集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家库第五批知识产权入库专家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4-07 16-58 浏览量:762

关于募集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家库

第五批知识产权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专家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协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入库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鲁知服协字[2021]5号),现募集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家库第五批知识产权入库专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在知识产权某个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责,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四)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或曾任副调研员(含副调研员)以上职务;

3.专利代理师、律师或其他相关资质、资格满2年以上;

4.具有在知识产权管理、专利预审、商标审查等相关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丰富经验的人员。

5.中小企业负责人或规模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类中层以上职务;

6.拥有3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7.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8.其他足以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论文、奖项等;

9.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经验及相关能力者优先入库。

(五)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咨询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相关职责;

(六)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人填报《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专家申报表》(附件一),将附件及相关村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协会邮箱。资料不全者将会影响入库评估。

(二)协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第五批入库专家名单并公布,颁发聘书;

三、专家须知

(一)入库专家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项目评审、教育培训、调查研究、论坛交流等活动;

(二)入库专家应同意并遵守协会有关专家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后不符合专家条件、不服从协会安排部署,或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动态调整。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须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专家申报表》电子版、扫描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荣誉等材料发送到协会邮箱:sdipsa@163.com;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张文婷

联系电话:0531-67801699

邮箱:sdipsa@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2号楼3712室

附件: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专家申报表.docx

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24年4月7日